《天津中医药》
河北博物院初名天津博物院,筹备于1916 年,1918 年6 月举行成立展览会,1923年正式开馆售票。1928 年天津博物院更名为河北第一博物院,1934 年又更名为河北博物院,至抗战胜利后复更名为河北省立天津博物馆。河北博物院是天津第一个综合性的博物馆,也是中国较早的“公办民助”博物馆之一。
河北博物院藏品分自然、历史二部,其藏品征集工作从博物院筹建以来就围绕着这两部分展开,1937 年,博物馆工作因天津沦陷而中断,当时河北博物院征集的历史藏品及自然标本已相当充实。民国时期河北博物院卓有成效的藏品征集工作既得益于其不断完善的藏品征集制度,也得益于馆方在征集工作中根据自身情况与地域特征做出的适应性选择。
一、河北博物院藏品征集制度
河北博物院的藏品征集制度包括藏品征集范围与藏品征集方式两方面,兹分别述之。
关于藏品征集范围,博物院于筹备之初就曾将《陈列所征集之物》刊登在1916年9月5 日的《大公报》上,该文将征集品划分为21类,包括:礼器、货币、简书、陶器、武器、舟车、建筑、日用器、衣服、佩饰、农器、渔猎器、工用器、使用器、宗教用器、丧葬婚娶用器、古迹风景相片、风俗相片、度量衡、美术、其他[1]。此次征集范围仅包括历史类藏品。
更为完备的藏品征集分类规范见于1931 年刊布于《河北第一博物院半月刊》的《本院征集物品分类及手续》[2]。较1916 年的征集公告,增加了自然史征集部分,包括“动物”“植物”“矿物及岩石”“化石”4 项,历史部分则增加了“符牌”“玺印”“方伎用器”“世界人种风俗”“纪念”“掌故”等6 个征集品类[2],“陶器”改为“陶瓷”,删去“使用器”和“美术”两类,从而形成了29项的征集物品分类。
历史部分的征集物品分类略显庞杂。其中“礼 器”“货 币”“简 书”“符 牌”“玺 印”“度 量衡”等遵循传统金石学的分类方法,其涵盖的藏品范围亦不出金石学家们所关注、收藏的金石文物。徐坚先生曾指出,河北博物院藏品征集范围中所带有的金石学属性与近代天津的古物收藏与流通状况有关[3]。天津作为京师门户,在晚清、民国时期已成为皇族亲贵、军政要员聚居之地,其中不乏张翼、方若等收藏宏富之家。此外还有王襄、孟广慧等大批金石学家在此活动,其研究范围涵盖铜器、甲骨、碑刻、古泉等诸多方面。
笔者认为,河北博物院藏品征集范围的金石学属性也与其人员构成和研究旨趣密切相关。河北博物院前后两任副院长华学涑、姚彤章均是天津著名的金石学者,李祥耆、张厚璜等工作人员亦有金石学研究背景。受其影响,博物院馆务活动也和金石学关系密切,曾先后出版了华学涑《秦书八体原委》、李祥耆及张厚璜《钜鹿宋器丛录》、王襄《簠室殷契征文》等金石学著作,还大量摹拓碑刻,“并创径用金石拓本落石之法,较影片尤精,实为学术界中之一贡献”[4]2。
1931 年刊布的分类体系中,“日用器”“衣 服”“佩 饰”“农 器”“渔 猎 器”“工 用 器”“方伎用器”“宗教用器”“丧葬婚娶用器”等9 类按照藏品的性质和功用划分,征集范围突破了传统金石学畛域,关注到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等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实物资料。如“丧葬婚娶用器”一类包括了“凡各地嫁娶丧葬之特用器具,无论古今雅俗凡为该地社会所习用者”[2]。说明此时的河北博物院在藏品征集中带有了“向下”的视野,不论雅俗一并收集,将收集的关注点拓展到普罗大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具有一定的人类学和民俗学取向。
此外,河北博物院藏品征集范围还包括“风俗相片”“世界人种风俗”以及“纪念”类藏品。前两项体现了第一任院长严智怡个人的人类学兴趣。严智怡在博物院筹备之前就已开始关注人种风俗类藏品——“民国四年冬归自美国,携印第安人用品及风俗影片多种”[5]。后一项则把历史类藏品征集的范围从古物拓展到从晚清以来到博物院同时期的重要的实物资料,以“触起多数人民之觉悟”[6],颇类似于现代博物馆中的近现代史收藏。
博物院发布的藏品征集方法分成四类:移存、寄赠、寄陈、价购。“移存”指将公有之物移入院内收藏,例如将“历代历年因案钞没存于各县各处之器物,及有清以前之卷宗”和“一县一村一庙”所有之物移存博物院[2]。在具体征集过程中还包括了出土物的移存。河北博物院对乡野文物的移存保护曾得到河北省政府的授权,1936 年河北省政府社会局曾函告河北第一博物院及天津广智馆:“有关于历史文化之碑版造像画壁等古迹古物各地必多留存,拟请贵市政府转饬所属对于此项古迹古物应认真保护”,并要求博物院拓印三份送社会局保管[7]。
上一篇: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对策建议以天津市
下一篇:没有了